问题 | 伤情鉴定都做什么 |
释义 | 首先 第一个我们需要检查一下身体损害程度,也就是说要去有资质的医院检查这次身体伤害到底是轻伤还是重伤,这个鉴定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就称之为轻微伤鉴定,如果伤势严重的那么就称之为伤情鉴定。 第二个要检查的项目是伤残程度的鉴定,也就是说这个受伤程度是比较严重的,那么一般的工作是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身体伤害。只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会造成人员较严重的伤残情况,或者是说做工地的工人发生工地上的事故造成的伤残情况,还有两种情况的伤残,一种是意外伤害他人导致的身体伤残,第二种是恶意的打架斗殴造成被害人身体上的伤残。 第三个是要做一个因果关系的鉴定。因果鉴定指的是你这个身体上遭受的损害是否与你本身存在的疾病有所关系 ,也就是说可能是被害人身体本身患有某个疾病,又因为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引发了身体上的损害。 第四个是医疗单位上纠纷的司法鉴定。如果被害人前往鉴定的医疗单位在鉴定伤势的过程存在错误,那么这个医疗单位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旦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就要在找相关部门鉴定这个医疗单位和这个患者的死亡或者是这个患者的伤残是否存在关系啦。 第五个是被害人受到身体上的伤残之后,要做一个保险赔偿的鉴定。也就是说要鉴定一下这个被害人是否属于意外伤残,或者是相关医疗机构已经明确鉴定有重大疾病的,或者是鉴定出这个被害人是全残的,失去了活动能力的,达到一定条件的被害人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至于这个赔偿的金额,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六个是影像学资料的统一认定。也就是说这个被害人到合法的正规的医疗机构做完鉴定之后,那么医疗机构应该会提供检查被害人身体的一个x光片,ct等鉴定资料,并且这个最重要的一点是所有的资料必须确保是受害人同一个人的。 第七点这个受害人受伤害之后没有上班的时间上的审核。这个指的是受害人身体受到损害肯定是要进行治疗的,那么这个治疗时间是多久呢?这个在医疗鉴定之后是有一个明确的合理时间长短的判定的。 第八点是受害人护理依赖程度上的鉴定和受害人医疗依赖程度上的鉴定。这个字面上的解释就是受害人伤残后对于护理和医疗情况的一个判定。 第九个是保险方面的一个调查,受害人如果购买了相关的保险,那么受伤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伤残情况对受害人进行一定金额的保理赔偿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七十五条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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