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检假是6个月只有1天吗 |
释义 | 是的,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目前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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