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无房可以立户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据其个人意愿,女方不迁走也是可以的,可以在原户口进行分户,也可以迁回父母户口所在地,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户口婚姻状况去哪里变更 户口婚姻状况变更,一般向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等原因造成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当事人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应当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法律规定,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审查属实后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证明。 二、离婚后想登记户口在前夫的名下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女方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也可以分户。女方离婚后户口想要迁回娘家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三、夫妻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怎么办 夫妻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离婚以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迁出的话,需要双方各自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公民有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是户主在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且注销原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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