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 1、台方首先在台湾户籍所在地法院公证五份单身宣誓书,并将其发送至陆方户籍所在地; 2、约4-6周后,询问陆方户籍所在地公证处是否收到单身宣誓,收到后即可领取。陆方先办理未婚证; 3、到陆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询问指定体检医院,前往体检。一般第二天取件,加钱当天领取; 4、携带陆方未婚证、双方婚姻健康检查证明和单身宣誓书,然后到陆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5、结婚证办理完毕后,到陆方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健康检查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证明; 6、台方到海基会领取公证书,然后到户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同时申请户籍抄本,再到户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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