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产品合格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1、准备好申请合格证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等。 2、生产企业向所在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提交资料,领取填写申请表。 3、资料提交上去后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审核审查资料。 4、将办理合格证的产品样品交至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5、检验结果上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待审核结果。 产品质量可以约定不要合格证吗 产品出厂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不合格产品处罚标准 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处罚一般是没收不合格产品,然后进行罚款,罚款数额一般是不合格产品总价值的三到五倍。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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