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速算扣除数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所得,如工资、薪金、稿费、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红利、房屋租金、财产转让等,按照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个人所得额进行计算,个人所得额是指个人所得减去各种扣除后的金额。其中,个人所得税的速算扣除数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照一定比例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的一定数额。 目前,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的具体数值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财政部门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的具体数值如下: 1.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速算扣除数为3,600元。 2.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速算扣除数为20%。 3.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速算扣除数为26,400元。 4.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速算扣除数为42,000元。 5.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速算扣除数为67,200元。 6.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速算扣除数为97,200元。 7.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速算扣除数为151,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的,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所得减去各种扣除后的金额。因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根据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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