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精神上的补偿有以下方式: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