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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弃罪成立以后怎么执行
释义
    一、遗弃罪成立以后怎么执行
    遗弃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成立时间是几年
    1、罪名规定:《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2、遗弃罪成立的条件:
    (1)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夫妻等)
    (2)被抚养人因身体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年幼、年老、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3)情节恶劣。(长时间遗弃、打骂等等)
    3、丈夫遗弃罪成立条件:
    (1)夫妻关系存续;
    (2)妻子患病或年老至无法独立生活,或失去独立生活能力;(不包括身体力行而不愿意工作)
    (3)丈夫遗弃情节恶劣(明知上述情况还长期不照顾不给费用等等)以上就是关于遗弃罪成立时间的相关解答仅供参考
    三、婴儿送人遗弃罪成立吗?
    如果是因为没有抚养能力而将孩子送给亲戚抚养的,不构成遗弃罪,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按遗弃罪论处。如果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对方没有抚养目的及抚养能力还将孩子送给对方以获取巨额“感谢费”“营养费”的,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
    (一)首先,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二)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三)法律还规定,对于由于遗弃而引起被遗弃人精神失常、自杀、死亡后果的,或者基于一惯玩弄女性而遗弃妇女或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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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