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造假怎么办 |
释义 |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一、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如下: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的有效期限、鉴定人执业类别及有效期等进行质证;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包括是否存在有应回避而没回避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民事诉讼不服司法鉴定怎么办? 可采取下列措施: 1.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意见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意见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意见,使得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鉴定开始之前,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签署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人保证客观、公正、诚实地进行鉴定,保证出庭作证,如作虚假鉴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