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是否结婚不影响婚前财产公证。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已婚结婚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房地产证明、购车合同、发票等;双方制定的财产协议。双方不需要在财产协议上签字; 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申请表。需要强调的是,双方必须亲自处理,不能委托他人或单方面处理; 3、公证申请受理后,公证人将审查财产所有权证明,询问当事人订立婚前财产公证是否真实、自愿、误导或欺骗,告知当事人签订婚前财产公证后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并记录上述谈话。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后,笔录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在公证文件中; 4、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财产协议。办理手续两周后,当事人可以领取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三条 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