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位紧张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 生与父母同住,户口、房证3年以上,同时要求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或少年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