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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重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释义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指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重复缴纳了多份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也就是说,重复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费不是全部退还,仅仅是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统筹金部分是不予退还的。
    一、转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二、烟台城乡养老保险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1.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将居民养老转入职工养老;不满15年的,将职工养老转入居民养老。居民转入职工的,只转移账户不折算年限;职工转入居民的,除转移账户外累计缴费年限。3.职工与居民出现重复缴费的时段,按月退还居民重复时段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4.如果两种制度出现重复领取待遇情形,保留待遇高的职工养老,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居民个人账户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退还本人,重复领取的居民基础养老金予以退还或抵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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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