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该交社保。 理由:年轻时代负担最轻。年轻人体力充沛,能够获得的更多的收入,却没有更大的负担,如果将所有的收入都用来享受的话,真的是太浪费了。 年纪大了之后,养儿育女、赡养老人,工作精力便差,收入也会下降,而且还有失业下岗的风险。 一般来讲,年纪越大我们积累的财富就越多,渐渐地我们的收入来源就有劳动收入,逐步转为财产性收入了。否则,过得会非常累。 年老之后随着收入的不稳定,那样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停交社保了,选择性会更大一些。 理由之二,缴纳社保代表了全面的保障。缴纳社保能够有效防止意外的发生,因为社保涵盖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理由之三,社保负担未来只会越来越重。 通过历史的发展可以知道,我们社会平均工资是年年增长的。而我们的社保缴费,一般都是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予以缴费。比如养老保险一般是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3%到20%。现在我们的最低缴费基数可能只是3000元,等未来变成1万元的时候,相应的负担就会重的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