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房后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释义 | 新房交房后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新房交房税费 1、契税:普通得住房标准按照1.5%收。购买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是个人首次购买的按1%征收。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业主与售楼方需要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业主应当按购房款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 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装修管理费。垃圾消纳费。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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