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效力待定的。 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如果权利人认为此合同有损于自己的权益,可以拒绝追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未受领交付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