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合作制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股份合作制的特点如下: 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入股; 3、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4、股份合作制体现了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 5、股份合作企业兼顾营利性和企业职工间的互助性; 6、在劳动分配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 一、有关于公司工资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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