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丢了再婚,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离婚证的程序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