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方付首付,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若房子增值,需合理补偿另一方。若一方付首付并自己偿还贷款,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法律分析 1.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共同还款,该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协商处理财产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 2. 如果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则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在离婚时,需对还款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3. 如果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并且房屋价值增加,除共同分割部分外,房屋归属人还应根据情况合理补偿另一方。 4. 如果一方支付首付并自行偿还贷款,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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