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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地铁新规划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规划期线网方案由13条线路组成,包括8条轨道普线、1条轨道环线和4条轨道快线,规模约599.4km,构建了“环线+放射线”“快线+普线”多层次的网络体系,提高了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其中,结合主城区规划空间结构及对外铁路、公路枢纽布局,构建了环线及8条轨道普线,支持城市主、副中心的规划发展;
    结合空港新城、武鸣区、六景新城、那马与大塘组团这四个城市指状拓展方向构建了4条轨道快线进行了服务覆盖,拉近了外围新城与主城区的时空距离,支持南宁大都市区的规划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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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