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病故后子女还有继承姥姥的遗产的权利吗 |
释义 | 母亲死了,儿子能继承姥姥的遗产的,这在法律上属于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适用于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如果法定继承中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时这一条不适用。 简单来讲,侄甥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有三: 1、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或遗赠协议; 2、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晚辈直系血亲均不继承; 3、侄甥的父亲或母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如果被继承人是立有遗嘱或遗赠协议,那就没有侄甥的事了(除非遗产遗赠给TA)。 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但被继承人的(外)孙子女还健在,那也没有侄甥的事了。 满足第1、2条件下,如果侄甥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还健在的,那也轮不到侄甥,因为其父/母会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满足第1、2条件下,如果侄甥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是晚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可能发生转继承,由侄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有多少 一般来说,代位继承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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