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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东没有房屋出租证明把房子出租算不算违法行为
释义
    第一法律上没有一个出租证明的东西。
    第二房东虽然不能出具房产证,购房协议,但能够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租赁合同也有效。
    第三如果房东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且不能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限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返还租金。
    一、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退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退租时应当保证租赁房屋没有损坏,此时可以要求房东退押金。如果没有直接退租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房东对此也没有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的续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5、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房屋转租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首先,我们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和转租人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我们要确保转租人的身份信息正确和是否具有转租的权限,以免上当受骗;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如果不问清,有可能会因谁缴费而发生争议;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以免被物管要求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这些必须要清楚明白,以确保房屋转租期限在剩余的租赁期限;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并且,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能超过主合同,比如主合同约定承租人只能使用约定的一间卧室,另一间不能使用,而从合同却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使用所有房间,那么,这部分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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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