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1、它用“产业兴旺”替代“生产发展”,要求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和完善产业体系,使农村经济更加繁荣。 2、它用“生态宜居”替代“村容整洁”,要求在治理村庄脏乱差的基础上发展绿色经济、治理环境污染并进行少量搬迁,使农村人居环境更加舒适。 3、它用“治理有效”替代“管理民主”,要求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使农村社会治理更加科学高效,更能满足农村居民需要。 4、它用“生活富裕”替代“生活宽裕”,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使农民生活更加富裕、更加美满;“乡风文明”四个字虽然没有变化,但在新时代,其内容进一步拓展、要求进一步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