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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了几万块钱还不起了怎么办
释义
    欠钱还不上的,人民法院会对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进行查封拍卖用于赔偿,没有赔偿完的部分要求赔偿人进行分期偿付,同时赔偿人会被列为失信人员的名单。但是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欠债被起诉后没能力偿还会怎么样
    欠债被起诉后,没能力偿还会的后果如下:
    1、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如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国家强制执行前说没有钱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被强制执行,但是没有钱的,在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若是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执行终结。
    三、无财产可执行会不会坐牢
    无财产可执行不会坐牢。借款人欠钱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无论欠款人是否有还清债务的能力,法院一般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一般不会坐牢,但是欠款人如果诈骗或欺瞒为目的的借款,构成诈骗罪的,法院一般会依法进行处罚。如借款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中,如要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库中删除,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有明确约定的义务;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之后的;
    3、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进行裁定终结执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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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3: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