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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业主委员会怎么申请维修基金
释义
    一、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
    1、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前提是该房屋已经交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交存就没有使用。
    2、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还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需要维修的部位属于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第二,需要维修的项目已经超过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承担的保修期。楼顶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该幢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所载的备案时间和房屋买卖合同确定的交付时间来计算保修期的开始日期。如果交付时间早于备案时间,则以备案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备案时间早于房屋交付时间,则以房屋交付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需要维修的项目属于重大修缮项目。具体到楼顶漏水项目,要求渗漏部位超过所在整幢楼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积未达到这个指标,则属于日常维修或小修项目。超过保修期的重大修缮才能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维修或小修项目,该小区有物业公司的,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费已经包含日常维修或小修费用;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的,则由楼顶住户自行出资维修。
    第四,超过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缮条件的维修项目,还应当经本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建立了该小区
    的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并且这个具体的管理制度经本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则可以按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程序:
    1、编制维修项目预算和与维修施工单位草签维修合同。
    2、使用申报。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请。
    3、主管部门对照使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按小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条件进行业主投票表决,街道或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
    5、业主大会同意后,由申报人组织维修和竣工验收。
    6、主管部门按预先审查的材料和维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账户分期支付维修资金,并留存保修期内的质保金直到保修期满后支付。
    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报主体
    1、一般情况下,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应当首先由业主委员会向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有物业公司的,应当由物业公司提出申请;既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又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受屋顶漏水影响的业主可以向所在街道报告,由街道指定机构或所在社区来申请使用。
    2、组织其他业主联名提出使用申请,但联名签署的业主人数应当达到小区业主总人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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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4: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