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人防职责:1、负责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全区人民防空战备工作。2、负责本区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工作。3、负责本区的警报通信建设。根据市人防专业规划,组织制定全区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规划、维护管理以及警报战备值勤。4、负责本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与管理。5、负责本级人防经费、物资管理和全区人防国有资产管理。6、完成区政府、市民防办赋予的其它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