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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外贸易顺差是什么意思
释义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外贸易顺差的作用是什么
    所谓贸易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贸易顺差就是在一定的单位时间里(通常按年度计算),贸易的双方互相买卖各种货物,互相进口与出口,甲方的出口金额大过乙方的出口金额,或甲方的进口金额少于乙方的进口金额,其中的差额,对甲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顺差,反之,对乙方来说,就叫作贸易逆差。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经济的增长对外依存度过高。
    贸易顺差越多并不一定好,过高的贸易顺差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意味着该国经济的增长比过去几年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于外部需求,对外依存度过高。巨额的贸易顺差也带来了外汇储备的膨胀,给本国货币带来了更大的升值压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外贸易模式都有哪些对外贸易的作用是什么
    对外贸易模式:对等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技术贸易。
    对外贸易的作用:
    1、发展对外贸易,可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发展对外贸易,可以节约社会劳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展对外贸易,可以吸收和引进当代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
    4、发展的对外贸易,接受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和挑战,可以促进国内企业不断更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国际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对外贸易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审判阶段:一审:2000-20000元/件。
    二审:2000-30000元/件。
    4、死刑复核阶段:2000-20000元/件。
    5、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2000-20000元/件。
    (二)代理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1500-3000元/件
    10-100万元(含100万元)3-4%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担任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的: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第(二)类案件,每个审判阶段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四)代理诉讼案件的申诉和执行,依照上述三种案件类型、审判阶段或标的大小收费。
    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情减免收费。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其中代理第(一)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代理第(二)类案件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
    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制度。对外贸易政策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自行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包括:方针、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项外贸管理措施、制度的统一。
    2、维护公平、自由对外贸易秩序
    但是,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应建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对外贸易委托律师费用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同应当明确。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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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