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六十岁能认定工伤吗? |
释义 | 超过60岁农民工,如果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农民工应当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超过60岁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农民工不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但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农民工工伤要怎样处理 关于农民工工作时发生事故伤害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农民工受雇形式一般比较特殊,我们要依据农民工的用工形式,来确定其是否跟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一般主要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农民工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并直接受雇于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其他法人单位,接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领取劳动报酬,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那么双方之间就属于劳动关系,农民工因工因工受伤,理应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2、农民工是受雇于包工头,接受包工头的管理,从包工头处领取劳动报酬。如果在工作中发生工伤,那么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虽不认可农民工与包工头所属的劳务公司,或者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包工头所属劳务公司,或建筑公司公司仍应对受伤农民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也即是说,即便农民工在工地是给包工头干活时受伤,包工头所属的劳务公司或施工企业,仍应按工伤待遇的相关标准,对农民工进行工伤赔偿。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工资表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工资表,农民工只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支付农民工工资,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三、退休人员返聘需要签订什么合同? 退休后在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具体法律依据为: (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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