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婚内协议商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债权人知道该商定的,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受。 2、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有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商定,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也有义务偿还。 3、如果夫妻一方与债权人在债务产生时,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的,另一方不承受偿还职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