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的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定金的作用有:担保合同履行,属于债的担保;证明合同成立;有预先给付的性质;属于违约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一、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可抵作价款。 而“订金”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定金的作用知 定金有下列作用: 1、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是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会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可以说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2、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签订合同中,只要一方接受了另一方的定金,存在收受定金的事实,那么就可以当做合同成立的证据。 3、违约定金的作用。签订定金合同的双方,若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不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双倍的定金。因此,定金具有违约定金的作用。 三、什么是约定金 成约定金,在我国民事法律上指的是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之证明的定金。定金一般会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