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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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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