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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药品非质量问题不退换出自哪条规定
释义
    药品非质量问题不退换出自该条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那么什么是假药,如何认定假药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药品非质量问题不退换出自哪条规定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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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