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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不提供服务但要收取物业费
释义
    法律分析: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质量不满意,自然不愿意缴纳物业费,而在物业公司看来,自己作为管理者,被管理的对象缴纳物业费简直是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与业主是矛盾不断,物业公司动辄以断水断电为威胁要求缴纳物业费,而业主也纷纷呼喊应该取消物业。这两者的行为都不能说合理,但是大家应该意识到,业主不仅是被服务的对象,也不仅是被管理的对象,还拥有监督者的身份,对物业公司有监督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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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