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操作步骤:报税处理办税厅抄报选择"报税盘",点"抄税""发票抄税处理成功",确认上报汇总提示"抄报数据上传成功,请执行远程清卡操作,确定网上申报、缴税款点"远程清卡",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确定开票软件会重新启动,登陆后查看"状态查询"。要是公司是需要每月在抄税后登陆所在省的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然后才可以清卡。要是个体户才是需要从一月份起,每三个月登陆所在省的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然后才可以清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