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1)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半数以上股份。①一方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一方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一方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2)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不超过过半数以上,但通过拥有表决权股份或其它方式达到控制程度。①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另一方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控制权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董事会等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半数,但根据章程协议等能够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控制的目的。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共同控制。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则该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控制另一个企业。 (4)两个或多个企业受同一方控制。如果两企业或多个企业同为第三方拥有或控制的,可推定该企业之间有控制与从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关联企业间的控制关系如上,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