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个问题最好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双方都有机会,都有风险。你们可以公证为由主张拆迁款归你们。对方可以主张,因公证时, 拆迁补偿款 的权利尚未存在,放弃的是当时存在的一切权益,不包括拆迁补偿款,况且属于她户口部分享有的拆迁补偿款,并没有减少你们的财产权益,如果她户口不在这,这部分利益就不存在,按拆迁补偿规定,你们也无法享有。以此为由,对方还是有可能要求因户口部分所得拆迁补偿款归自己所有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