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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实行什么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它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辨证统一。
    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即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这一原则就是指中央国家机关都要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法律制度进行组织和开展活动。即所有中央国家机关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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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