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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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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0: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