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暂停上市的情况包括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公司情况发生重大的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以及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等。 一、什么是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况?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6)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7)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8)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9)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什么叫上市公司 所谓的上市公司其实是在指,其股票经国务院或是国务院已经授权了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一种股份有限公司,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必须经过批准之外,还需要符合一定满足的条件。我国相关法律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六十条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