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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婚前一子,婚后共育一子,女独
释义
    你好,地方政策不同,对生二胎的限制也不同。全国范围来说,你的情况是不符合再生的条件的: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一)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二)第一个子女经市、州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三)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四)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一)具有本条例第十八条所列条件之一的(二)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三)一方系少数民族的(四)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第二十条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可安排生育。希望可以参照。也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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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0: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