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人可以自书遗嘱吗? |
释义 | 自书遗嘱不需要全家人认可,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遗嘱人生前提出的遗产归属有法律效力吗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立遗嘱人也有权在有生之年通过赠与的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受遗嘱行为、内容的限制。因此,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有效的自书遗嘱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有效的遗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所订立的遗嘱为 遗嘱人在危机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所订立的遗嘱为口头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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