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姻自由权,又称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的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婚姻自由权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人格权。 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因此,婚姻自由既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婚姻既然以两性相爱为基础,那么当不具有两性相爱或者两性相爱已经消失的时候,离婚就是不可避免的。离婚自由原则旨在保障自然人能够解除没有爱情的婚姻关系,使其能够去寻求新的真正的幸福、美满、和谐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