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森林火险等级预告为五级时林区需要注意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山林,林区内严禁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吸烟、野炊,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野外用火行为人依法依规处置。 法律客观: 《森林法》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 (三)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装备和物资; (四)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消除隐患; (五)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扑救; (六)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规定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