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等到黑名单的时效过了,也可到吊销执照的工商所,申请办理被吊销执照的注销登记,在此同时申请删除黑名单。工商局的黑名单,是工商局的网络系统,根据企业违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置而生成的,其警示、受限是有期限的。随着期限到期,警示、受限会自动的消失。当然有些黑名单(警示、受限)是可以申请取消的,如:个体营业执照因违法、违规被吊销后,当事人到工商部门办理业务时,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工商局的网络系统内会出现(警示、受限)字样。当事人可到吊销执照的工商所,申请办理被吊销执照的注销登记,同时申请删除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