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如下: 1、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经批准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3、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并按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债务清偿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交中国境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