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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户口在杭州上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1、如果父母双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小孩持有《浙江省儿童居住证》,可积分入学,四表生录取。但无法在杭州参加中考和高考。
    2、如果父母双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其中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小孩持有《浙江省儿童居住证》,可人才子女入学,三表生优先录取。但无法在杭州参加中考和高考。
    入学所需条件:
    1.入学儿童持有杭州户口
    2.入学儿童持有杭州市居住证
    3.入学儿童家长持有杭州人才居住证
    硬性规定,是外地人员在这里上小学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地方。因此,有关杭州小学外地人入学条件出台之后,都知道在办理方面都是很严格的,都知道这在审核通过率上是很低的。因此,到底有哪些硬性规定呢?关键还是要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1.拥有落户资格。当然,落户是满足杭州小学外地人入学条件的前提。所以说,为了让孩子在杭州能够如期如愿的去上小学,关键还是要先落户,专业实体机构在办理落户方面的过程中,都会严格按照规定去完成,确保在落户方面能够轻松去完成,得到了一致好评。可见,这在服务标准上也是会越来越高的。
    2.购房。不过,从杭州小学外地人入学条件来看,基本上都要有着房子,才能够有资格去进行入学的。这一切都是要严格去把握好在入学方面的要求和细节,在办理方式上都是要根据购房资格来完成,然后在不同的学区范围内,这样就可以拥有学位了。只有严格的去把握好购房资格的办理之后,都会知道对入学条件方面都要充分的去了解清楚。
    3.缴纳社保。当然,既然有了落户和购房资格,此时缴纳社保方面都是严格达标的。当然,这也是在杭州小学外地人入学条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只有合理的去把握好在这方面的办理要点和细节之后,都知道这些规定都是很严格的,带来的办理效率上都是很高的。
    父母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
    1、社保:杭州社保连续缴纳1年;
    2、居住登记:杭州居住证登记连续登记半年以上。
    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件,杭州社保连续缴纳1年,居住登记连续登记半年,才可申请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无视办理条件,直接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办理《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条件:
    1、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其专业要符合杭州市紧缺专业目录)
    3、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4、有高级技工证(其专业要符合杭州市高级工紧缺工种目录)
    5、有技师证书(一级技师或二级技师)
    6、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7、在杭州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经营者
    以上7点,只要满足其中1点,就可以申请办理《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小孩办理《浙江省儿童居住证》的条件:
    1、父母双方都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双方其中一方,杭州社保连续缴纳1年以上
    3、孩子在杭州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
    满足以上3点,小孩可申请办理《浙江省儿童居住证》。
    只有落户,孩子才可以在杭州参加中考和高考。孩子户口不迁过来,是无法在杭州参加中考和高考的。不落户,父母和孩子都必须要持有《居住证》才可以上学
    落户杭州的条件:
    1、积分落户:需要有房,积分达到分数线
    2、高级工落户:需要有房,年龄35岁以下,社保连续缴纳1年,且持有《浙江省居住证》,考个高级技工证,即可落户杭州。
    3、技师落户:需要有房,年龄在45岁以下,社保连续缴纳1年,且持有《浙江省居住证》,考个技师证,即可落户杭州。
    4、全日制本科落户:有房落在房子,无房可落人才市场,年龄45岁以下,由单位缴纳1个月社保,可落户杭州。(毕业2年内,可无需社保,直接落户。)
    5、全日制硕士落户:有房落在房子,无房可落人才市场,年龄50岁以下,由单位缴纳1个月社保,可落户杭州。(毕业2年内,可无需社保,直接落户。)
    6、非全日制研究生落户: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7、中级职称落户:有房落在房子,无房可落人才市场,年龄45岁以下,由单位缴纳1个月社保,考个中级职称,即可落户杭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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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