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后出生证明作废怎么解决? |
释义 | 改名后出生证明作废的解决方法: 1、到出具出生证明的医院要求按照改后的姓名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去派出所进行更改; 2、按照现有的出生证明先申报户口,再去派出所申请改名(16岁以下是可以立即修改的),不过这也就意味着孩子有了曾用名(曾用名会被标注在户口本上且无法删除)。 新生儿上户口的具体流程: 1、办理地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2、办理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需原件1份;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需复印件1份,验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需原件1份; 3、办理方式: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综上所述,法律有着秩序的意义,有着正义的意义,有着效率的意义,有着利益的意义,但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象征着保护与希望的意义。法律仍然以其独特的意义与威严捍卫着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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