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政策规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2)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 (3)坚持科学化、民主化,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4)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5)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