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陪审制度? |
释义 | 由法官以外的公民作为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工作的制度。各国的陪审制度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陪审员的职权不同。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与法官有同等权利。 一、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程序 1、关于立案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2、关于送达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3、关于审判组织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4、关于诉讼代理人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5、关于质证及庭审在初审案件中影响案件定性的自认,当事人在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反悔,除当事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以外,应予以认定。按相关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起诉离婚出庭的相关人是谁 起诉离婚出庭的相关人是以下人员:(一)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二)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三)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四)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 三、刑事案件回避的对象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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