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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韶关中考政策 ?
释义
    法律分析: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核结果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试点工作要求,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个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通过3年的过渡,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实现“全科开考”,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科学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将物理、化学和生物中的实验操作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
    3.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进一步推行等级表达,学生学业水平结果呈现采用“分数+等级+评价”形式。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六科外,其余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采用分数计分,等级公布,即:依据学生成绩的常态分布规律,按照比例,将相关学科考试成绩分别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0分不计等级。各等级基本上表现为,A等占考试总人数的约20%,B等占35%,C等占35%,D等及E等不超过10%,力求每个学生都有优势科目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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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