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没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车辆行驶证丢了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 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单位盖章。个人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个人《居民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非本市居民还需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 3、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4、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行驶证补办流程: 1、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号牌换证换证申请表》证; 2、在业务窗口办理更换手续,领取验收单证; 3、在收费站交费后,领取行驶证证,车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并换发行驶证。 办理时限: 1、补领、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2、补领、补换机动车号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综上所述,车辆行驶证丢了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车主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还有驾驶证的遗失证明,到当地的车管所领取并填写申请书,交给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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